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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購物7日鑑賞期 IfnSI2hQ
發表於 2015-11-12 18:11:41 No.4712
突然想到這條規定「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,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,
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,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。」
想問問大家有沒有碰過通販,買了本子貨周邊的客人要求退貨的呢?
如果大家碰上了會怎麼處理呢?
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,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。」
想問問大家有沒有碰過通販,買了本子貨周邊的客人要求退貨的呢?
如果大家碰上了會怎麼處理呢?